鲁 歌 | 鲁迅论《金瓶梅》及《鲁迅全集》有关注释正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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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盛我一个脚指头儿罢了。」

向前花枝招飐磕头。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因索纸笔,要留题。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西门庆即令书童连忙将端溪砚研的墨浓,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表2)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另外有的引文是词话本中所无的。

《新刻金瓶梅词话》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以上均须在《鲁迅全集》的注释中说明鲁迅依据的不是词话本。
2. 袁宏道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逸典」,而非「外典」。
鲁迅说《金瓶梅》「初惟钞本流传,袁宏道见数卷,即以配《水浒传》为『外典』(《觞政》),故声誉顿盛」。
按此处所写有误。袁宏道在《觞政‧十之掌故》中说:
「凡《六经》《语》《孟》所言饮式,皆酒经也。其下则汝阳王《甘露经》《酒谱》、王绩《酒经》……等为内典。
《蒙庄》《离骚》《史》《汉》……,陶靖节、李、杜、白香山、苏玉局、陆放翁诸集为外典。诗余则柳舍人、辛稼轩等,乐府则董解元、王实甫、马东篱、高则诚等,传奇则《水浒传》《金瓶梅》等为逸典。」(见《袁中郎全集》卷三)
显然,鲁迅说袁宏道称《金瓶梅》为「外典」,当是「逸典」之误。此误是从沈德符《野获编》而来的。
《野获编‧金瓶梅》条云:「袁中郎《觞政》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外典」。
鲁迅沿用沈说,而未核对袁宏道原文,致有此误。
  1. 3. 万历庚戌年(1610)尚无《金瓶梅》初刻本;初刻本最早付刻在万历丁巳年(1617)冬,刻成于天启元年(1621)。
鲁迅说《金瓶梅》「万历庚戌(1610),吴中始有刻本,计一百回,其五十三至五十七回原阙,刻时所补也(见《野获编》二十五)。」
鲁迅已注明他的这一论断来自《野获编》卷二十五。然而鲁迅的这一判断是有疏误的。
《野获编》卷二十五〈词曲‧金瓶梅〉条中说:
……丙午,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今惟麻城刘涎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
又三年,小修上公交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
予曰:「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
仲良大以为然,遂固箧之。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然原本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
无论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赝作矣。……
文中说的「丙午」,即万历三十四年,合公历为1606 年;「又三年」,即万历三十七年己酉,公历1609 年;后面有「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
鲁迅以为这「未几时」,当是「己酉(1609)」的次年,即万历庚戌(1610)。
于是他根据推断,下结论说:「万历庚戌(1610),吴中始有刻本」。但鲁迅忽略了「未几时」之前,还有「马仲良时榷吴关」之事。
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指出:马仲良(名之骏)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以户部主事之职,派苏州浒墅关榷收船料钞(见魏着〈《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1 年8 月初版本)。
据此可知,鲁迅说1610 年「吴中始有刻本」,是不对的。
大陆学者刘辉、黄霖、周钧韬、李时人等先生也指出了鲁迅此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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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薛冈在《天爵堂笔余》中说自己见过《金瓶梅》初刻本,「简端」有东吴弄珠客所写的序文一篇。
而此序末尾所署的时间是「万历丁巳季冬」,即万历四十五年(1617)冬季。可见《金瓶梅》初刻本不可能刊行于1617 年冬以前。
《金瓶梅》初刻本刊行的上限为1617 年冬,下限为天启元年,即1621 年。
据刘辉先生引清康熙十二年序刻本《浒墅关志》卷八〈榷部〉所载,马仲良「榷吴关」任期仅一年,即万历四十一年(见刘着〈《金瓶梅》成书与版本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
如果按公历算,万历四十一年当是1613 年至1614年。在这之后的「未几时」,显然不可能是1610 年。
我发现《金瓶梅词话》中先刻有几次坏人花子由,后来十多次改刻为花子油,是为了避新登基的天启皇帝朱由校的名讳「由」,所以十多次把「由」改刻为「油」,全书一百回应刻成于天启元年,即公元1621年。
4. 武松误杀者为李外传,而非「李外傅」。
鲁迅在叙述《金瓶梅》故事情节时写道:「武松来报仇,寻之不获,误杀李外傅,刺配孟州。」按:这里的「李外傅」系「李外传」之误。
《金瓶梅》第九回〈西门庆计潘金莲武都头误打李外传〉中云:
「县中一个皂隶李外传,专一在县、在府绰揽些公事,往来听气儿撰钱使。若是两家告状的,他便卖串儿;或是官吏打点,他便两下里打背。因此,县中起了他个浑名,叫做『李外传』。」
以上是词话本中的文字。崇祯本和张评本第九回〈西门庆偷娶潘金莲武都头误打李皂隶〉中的此段文字基本相同,均作「李外传」,不过是将「撰钱」改为「赚钱」而已。「撰」「赚」
在此处音、义相同。因为这个姓李的皂隶善于把县、府里的消息送到外面去赚钱使,所以人们送给他一个诨名为「李外传〔zhuàn〕」。
这里的「传」,谐的是「赚(撰)钱」的「赚(撰)」之音。
鲁迅误为「李外傅」,是由于「传」的繁体「传」与「傅」的形体相近似所致。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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