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歌 | 鲁迅论《金瓶梅》及《鲁迅全集》有关注释正误 2023年1月29日金瓶梅解读评论阅读模式 由此复生谰言,谓世贞造作此书,乃置毒于纸,以杀其仇严世蕃,或云唐顺之者」。 《鲁迅全集》第9卷页194 注〔5〕中,只注明了传说王世贞置毒于纸,以杀唐顺之(号荆川)之事,而未注明「谓世贞造作此书,乃置毒于纸,以杀其仇严世蕃」出自何处。按此传说亦见佚名《寒花盦随笔》。其中说,某日唐顺之遇王世贞(号凤洲)于朝房, 「荆川曰:『不见凤洲久,必有所著。』答以《金瓶梅》。其实凤洲无所撰,姑以诳语应尔。荆川索之切。凤洲归,广召梓工,旋撰旋刊,以毒水濡墨刷印,奉之荆川。 荆川阅书甚急,墨浓纸粘,卒不可揭,乃屡以指润口津揭书,书尽,毒发而死。或传此书为毒死东楼者,不知东楼自正法;毒死者,实荆川也。」 此处所说的「东楼」,即严世蕃号。鲁迅所叙「谓世贞造作此书,乃置毒于纸,以杀其仇严世蕃」,当本于此。 《鲁迅全集》第9 卷页194应将这一传说补注进去。否则,广大读者不易明了鲁迅的这一表述出自哪里。但在《寒花盦随笔》中是否定这一传说的,而它只肯定毒死唐荆川之说。其实唐荆川也不是被毒死的,见《明史》卷二0五。 3. 应注明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谈《金瓶梅》时,依据的不是《金瓶梅词话》本。 在2005 年版《鲁迅全集》出版以前,1979 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曾出过一种《中国小说史略》征求意见本。 该书页268 注〔2〕解释《金瓶梅》时说:「此书有词话本和非词话本。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里有关《金瓶梅》内容介绍和摘引的原文,均据非词话本。」 这段说明很有必要,但《鲁迅全集》后来的注释本都把它删掉了。 以后《鲁迅全集》出新修订版时,应将这样的说明性文字再加进去。 4. 应该注明「李外傅」系「李外传」之误。 关于这一点,前面也说得较详,此处不再赘述。《鲁迅全集》第9 卷页194 应当加一条注释,说明「李外傅」是「李外传」之误。 5. 应当在《鲁迅全集》第9卷中增加注释。 注明春梅买孙雪娥而折辱之,并非因「憾其尝『唆打陈敬济』」,而是为了「报平昔之仇」;应注明「陈敬济」在《金瓶梅词话》中作「陈经济」;并注明将雪娥「旋卖于酒家为娼」的「酒家」,应作「洒家店」。 关于此,前面也已详谈,这里不予重复。 《鲁迅全集》中应该增加一条注释,予以订正,以使读者能够准确地了解有关情节内容。 6. 应注明春梅「夙通」的不是周守备「前妻之子」,而是周守备家人周忠之次子周义。 关于这一情节内容,前面亦说之甚详。《鲁迅全集》中对此也应该增加一条注释,说明鲁迅叙述的这一情节内容有误,指出「前妻之子」应作「家人周忠之次子周义」。 《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日文版封面)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7. 应注出「李孜」系「李孜省」之误。 鲁迅所写的「成化时,方士李孜僧继晓已以献房中术骤贵」《鲁迅全集》中失注。,应该增加一条注释,将《明史》中的本事写出。 如前所说,鲁迅此语中有误,「李孜」应作「李孜省」,在注释中须对此作一订正说明。 8. 鲁迅所写的「北平古佚小说刊行会」无误,而《鲁迅全集》注释中说「应作北平古籍小说刊行会」实误,应予订正。 鲁迅1933 年5 月31 日日记中写道:「上午收到北平古佚小说刊行会景印之《金瓶梅》一部二十本,又绘图一本,豫约价三十元,去年付讫。」鲁迅的这段文字本无误。 然《鲁迅全集》第16 卷页381 注〔24〕却云:「北平古佚小说刊行会应作北平古籍小说刊行会。……」 我复核了这种影印本及其翻印本,扉页有「二十二年三月古佚小说刊行会影印」字样;影印本还在第一回开始和第一百回结尾处,各印有一颗同样的竖式长方形篆体红色印鉴,文字是「古佚小说刊行会章」。 可见鲁迅所写的「古佚小说刊行会」是正确的;而《鲁迅全集》的注释中说「应作北平古籍小说刊行会」,反倒弄错了,应该在以后重印时订正过来,即应将以上此注文中的十一个字及句号删掉。 9. 将《金瓶梅词话》注为「万历年间刊行」不妥,应改为「万历至天启年间刊行」。 《鲁迅全集》第6 卷页361 注〔5〕云:「……明万历间刻印的《金瓶梅词话》」,第12 卷页447 注〔1〕也说「《金瓶梅词话》……万历年间刊行」,第13 卷页148 注〔1〕也说「明万历刻本的《金瓶梅词话》」,第17 卷页367 末二行与页368 首行更说「金瓶梅词话……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刻本」,这些注释都不全对,是都需要改正的。 《金瓶梅词话》只是付刻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 年)冬,而刻成于天启元年(1621),正确的、科学的称谓应是「明万历至天启间刻本。」 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认为「《金瓶梅词话》于天启初年改成刻出」[1]。 论据是第七十回与七十一回写西门庆到东京后的冬至,恰好是泰昌元年和天启元年冬至的两个日子。 第一个日子(十一月廿八日),只是魏先生的「推想」,而且说「不是十一月廿七日,便是十一月廿八日」;第二个日子(十一月初九日)的推断,却是「毫无疑问的」。实际上只是第二个日子可靠。 这有可能是《金瓶梅》作者所写正好与天启元年冬至的日子巧合。我认为《金瓶梅词话》刊行于天启初年,论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074.html 1 2 3 4 5 复制文章 点赞 http://www.jinpm.cn/3107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