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平 |「《金》学」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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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连裙带,称呼也以叔伯姑姨相许,辈分不乱。于是地域乡邦也掺和着亲戚血缘,乡邦关系事实上成为家族关系的外延,是扩大了的家庭关系。

同学关系、师生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君臣关系等社会关系,则是家族血缘关系的远向延伸。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父子之情由近及远外延为:师徒之情,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是也;君臣之情,所谓「事君如事父」是也;兄弟关系外延为同学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等平等关系,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情同手足」「亲如骨肉」是也。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冯梦龙对此看得极透,他说:「情始乎男女……,于是流注于君臣、父子、兄弟、[8]「天地若无情,不生一切物,一切物无情,朋友之间而汪然有余乎!」如是天下皆情也。不能环相生,生生而不灭,由情不灭故。四大皆虚幻,唯情不虚假。」[9]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冯梦龙的话并非狂言。的确,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人情灌注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至于用来控御人情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制度、道德,在人情面前只是种摆设,且往往在执行的过程中常因受到情的干扰而打了折扣。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对于人来说,情是「内」,法律、制度、德礼是「外」。正因此,德、礼、法在人们心中的排列总是处于「情」之下的位置。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与法治国家中的人们总是将「法」排在一切之前的情形相比,更格外显示出东方文化浓厚的人情味来。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人情」是一部《金瓶梅》的文心所在。从情节上看,作者描写了西门庆在商场、官场、情场和兄弟场的任性恣情,但什么东西可以概括他的所做所为呢?道德是难以涵盖的。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一来西门庆并非以道德为行事的准则,二来文中的道德评判并非自觉,时有时无,乃至模棱两可。政治又太具体,书中许多故事与政治无关,甚或是超越政治的。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至于哲学,譬如「性恶论」,则让人感到有些抽象。唯独人情无处不在,无事不有。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一部《金瓶梅》无往而不「人情」。「理」和「法」一旦遇到「人情」,就无可奈何,就不再那么神圣了。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146.html

它不是来自书本,也不靠修养,不靠教育,不靠理性的强化,而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自生自长的。

它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特定的文化体制中,在漫长的岁月里形成的最实际的处理人事关系的准则,在人们的生活中、交往中起着支配作用。

这种作用,特别是带有功利目的的人情作用,可以混淆一切是非、善恶,乃至颠倒黑白,对于政治法律,对于一切现有秩序,有着极大冲击力和破坏力。

其破坏力不亚于「权钱交易」(权钱交易也是通过「人情」实现的),而且具有更普遍、更隐蔽的特点。

当「人情」成为普遍支配人们行为的力量时,一切成文的法律、条款、规定便丧失了它应有的功能和存在价值。带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密的关系网和频繁的「人情交易」,是社会在死亡之前的垂死、混乱。

如何采用釜底抽薪办法从根本上控制、减少「人情交易」代之以法律化、制度化,是现在乃至将来都需认真思考并科学地加以解决的课题,这一课题的研究对于促进以法治国得以根本实施的意义是不可估量的。

创造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何谓创造?创造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就社会科学而言,继承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与借鉴全人类的进步文化都是创新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

在这方面,百科全书式的《金瓶梅》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少有的丰博的历史优秀文化遗产。

对它的研究不仅拓展、丰富了明代历史文化研究,改变着小说史、文学史乃至文化史研究与撰写的面貌,而且这部诞生于晚明文化转型期的现实主义巨著,所给予今天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的直接参照与借鉴意义,是其他文学作品研究不可取代的。

「《金》学」研究的价值意义将随着这一学科研究的深入不断显示出其诱人的力量。

《许建平<金瓶梅>研究精选集》

注 释:

4〈谈《金瓶梅词话》〉,《文学》第 1 卷第 1 期,1993 年 7 月 。

5 同注 4。

6〈礼记正义序〉,《十三经注疏》上册(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 年),页 1222。

7 同注 6。

8 《情史‧詹詹外史序》(长沙:岳麓书社,1986 年),页 3。

9《情史‧龙子犹序》,同注 8,页 1。

文章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本文获授权发表,原文收录于《许建平<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