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理与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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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人物这种乱伦悖理和寡廉鲜耻的诸多行径, 尽管丑陋, 却充分体现了对传统价值观念的冲击, 对奉行一时的理欲观的颠覆。当然, 书中所写未必是现实, 但它却以特有的方式真实地反映了现实。人欲的过分张扬和天理的彻底否定, 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思想观念转变时期新观念的偏激特征。偏激是必然, 有它存在的合理性, 但过分偏激终归是不可取的。就书中所写而言, 以丧失起码的人性原则来换取个性的解放, 这个代价太大了, 得不偿失。如果连起码的做人准则都丢掉了, 即便换得了个性解放, 又有什么意义。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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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就是理:利益追逐的不顾一切。对商人和商场的描写, 对晚明商品经济社会固有特点的真实反映, 无疑是《金瓶梅》这部小说的一大开创性的历史功绩。而西门庆这一商人典型的塑造, 无疑又是这一功绩的最佳体现。西门庆是一个全新的商人, 这个新主要体现在他经商手段和观念的变化, 手段源于观念, 所以主要还是观念的转变。不止西门庆, 书中所描写的大大小小的商人都表现出了全新的经商理念和商德观念。这种理念和观念可以用八个字概括:但求牟利, 不择手段。这无疑也是对当时理欲观的一个巨大冲击。传统理欲观中所体现的经商观念, 是建立在儒家的义利观念基础之上的, 看中的是艰苦创业, 勤俭持家;重义守信, 货真价实;扶危济困, 乐善好施。讲求的是“重义轻利”, 起码原则是“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这也是自古以来商人们经商牟利所奉行的准则, 只有商道正, 商格高, 才能受到世人尊重, 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然而这一切, 在西门庆等人心中, 再不占有任何位置。即以西门庆而言, 他能在短短六年的时间里, 由“近来发迹有钱”的普通商人一跃而成家资巨万的富商大贾, 若无疯狂逐利的非常手段, 遵循传统的理欲观和商德观, 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所谓“富贵必因奸巧得, 功名全靠邓通成”。不过与情欲追逐的有欲无理相比, 利欲追逐对传统理欲观的颠覆则表现出了新的特点。仍以西门庆为例。究其根底, 西门大官人的发迹变泰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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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巧取豪夺。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206.html

所谓巧取, 主要是就其谋财娶妇而言。这是西门庆短时间内迅速敛财的一个根本手段。“谋财娶妇”是明万历丁巳年《金瓶梅词话》本第十六回回目上的原话, 这说明李瓶儿嫁西门庆, 固然是李瓶儿心甘情愿, 妾意郎情, 但西门庆也是久存觊觎之心, 惦记着李瓶儿寄存着的诺多财产。西门庆娶李瓶儿所得, 进门之前, 已有“六十锭大元宝, 共计三千两”, “四箱柜蟒衣玉带, 帽顶绦环, 都是值钱珍宝之物”, “三四十斤沉香, 二百斤白蜡, 两罐子水银, 八十斤胡楜椒”, 进门之时所带过来的东西, “又雇了五六副杠, 整抬运四五日”, 财物之多, 可想而知。此前, 西门庆“说娶孟三儿”的时候, 就已获得不少财物, 行礼之时, 由媒婆薛嫂, 带着西门庆家小厮伴当以及众军牢, “七手八脚将妇人床帐、妆奁、箱笼, 扛的扛, 抬的抬, 一阵风都搬去了”。虽未明言多寡, 但能惹得张四舅破婚在前, 拦婚在后, 不惜与杨姑娘当街对骂, 相信一定所值不菲。西门庆正是以此为根基, 日益发达, 终成巨富。所以书上说:“西门庆自娶李瓶儿过门, 又兼得两三场横财, 家道营盛, 外庄内宅焕然一新, 米麦陈仓, 骡马成群, 奴仆成行。”从此生意越做越大, 钱财聚敛也越来越多。所谓豪夺, 主要是指他欺占他人财物。最典型的, 就是霸占由女婿陈敬济带来的大宗财物。陈洪因受杨戬之累, 要被官府查办,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 让儿子陈敬济带着“许多箱笼床帐家伙”前来寄存, 并银子五百两供西门庆打点使用。结果箱笼细软都被西门庆搬到了吴月娘的房中, 且直到西门庆死也没有还给陈家。所以陈敬济后来在醉酒使气时还说“你家见收着我家许多金银箱笼, 都是杨戬应没官赃物。”并扬言要告到官府。前面所说的“两三场横财”大概包括了这笔财富。虽然陈敬济不是什么好人, 这笔钱财也来路不明, 但毕竟是陈洪托他照管, 结果他顺手接收, 终属借机霸占。由此可见, 西门庆在聚敛财物时, 既不顾及朋友道义, 如对花子虚, 也不顾及亲戚情义, 如对陈洪。见利忘义这四个字用在西门庆头上那是再恰当不过了。上行下效, 西门庆的朋友、家仆也都是此一类人。所以西门庆死后, 朋友转投它门, 家仆背恩欺主, 都是一个利字驱使的结果。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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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债受贿。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206.html

放债取利历来是最不道德, 但又是最快捷、最有效的赚钱方式, 所以从古自今, 以此牟利者, 大有人在。以西门庆之不择手段, 当然不会放过这大好的、有效的赚钱方式。不过书中所记要点并不在此, 所以叙写不多。但窥斑见豹, 也可看出个大概。如三十八回上, 经应伯爵作中间人, 借给做“以假充真, 买官让官”生意的李智、黄四一千五百两银子, 明言月利四分。四十三回上, 提到西门庆借债给李三、黄四银子五百两, 当然也不是白借, 按当时行情, 月利五分。后来西门庆临死交待后事时还说, “李三、黄四身上, 还欠五百两本钱, 一百五十两利钱未算。……门外徐四铺内还本利欠我三百四十两。”后面一句很值得注意, 似乎生意往来上, 如有赊欠, 也要按时收利息的。照此算来, 西门庆等于一边做生意, 一边放债取利一样。其间所得, 概不可以十百计。此外, 为官受贿, 也是西门庆非法牟利的一个重要手段。西门庆是商人, 花钱买官, 当然是因为有利可图才那么做的。一方面, 有官在身, 经商时自会有诸多方便, 很多既得利益是隐形的;另一方面, 就是可以收受贿赂, 可以无本赚钱。实际上, 受贿枉法的事情, 西门庆早在还没当官之前, 就已经涉足其间。在第二十五回, 西门庆尚未得官之时, 扬州盐商王四峰因事入狱, “许银二千两, 央西门庆对蔡太师讨人情释放。”当时西门庆便从中抽得贿银一千两。为官之后, 更是因利就便, 贪赃枉法。兹举两例。在第三十四回, 刘太监的兄弟刘百户因那皇木盖房事被拿到了提刑所, 得刘太监贿银一百两, 与夏提刑共分, 另外, 西门庆还独受刘太监一口猪、一坛自造荷花酒, 以及重四十斤的两包糟鲥鱼。在第四十七回, 又写西门庆受赃枉法, 放走与盗联手, 谋杀家主的苗青, 得贿银一千两, 与夏提刑各分一半。放债违德, 受贿违法, 但这种不义之财, 西门庆却受之坦然。甚至像苗青一案, 西门庆等于明索贿赂, 后来分给夏提刑的那部分实是极不情愿, 不得已而已。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206.html 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jinpm.cn金瓶梅网-http://www.jinpm.cn/3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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