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虽然从总体结构的缜密性和完整性来看,是个空前的杰出创造,但是如果仔细检阅,就不难发现它在情节结构上仍然破绽百出,显得艺术上还是很粗糙的。
《金瓶梅》所写的故事是发生在宋徽宗政和二年至南宋高宗建炎元年,一共是16 年(公元1112-1127)。
总的来看,全书的时间顺序是清楚的。但是在具体描写上,却出现了很多疏漏:人物的年龄忽大忽小。
如西门庆在书中一贯自称是「属虎的」,当第79 回西门庆临死前,吴月娘请吴神仙给他算命,作品写道:「吴神仙掐指寻纹,打算西门庆八字,说道「『属虎的,丙寅年,戊申月,壬午日,丙辰时,今年戊戌流年,三十三岁。』」
这里所写西门庆丙寅年生,属虎的,到这年戊戌,正是33 岁,一点不错。可是在第9 回却写道:「妇人(潘金莲)因问西门庆:『贵庚?』西门庆告他说:『属虎的,二十七岁,七月廿八日生。』」这是在政和四年(1114)甲午说的,属虎的应是29 岁。
在同一年,作者又写「那妇人(孟玉楼)问道:『官人贵庚?没了娘子多少时了?』西门庆道:『小人虚度二十八岁,七月廿八日子时建生,不幸先妻殁有一年有余。』」实际这年西门庆应是29 岁。
可是他对潘金莲说是27 岁,对孟玉楼又说是28 岁,不知西门庆怎么如此糊涂,连自己的岁数都搞不清。
如果说这是由于西门庆不老实,故意要在潘金莲、孟玉楼面前把自己说得年轻一、二岁,那么,当他本人在请吴神仙相命时,总不会说谎吧,可是作者在第29 回却写「西门庆便说与八字,属虎的,二十九岁了,七月二十八日子时建生。」实际上这年西门庆应是31 岁。他有什么必要在相命先生面前隐瞒两岁年龄呢?
而且他既说自己「属虎的」,相命先生即刻就会算出他的年龄。因此,他不必要也不可能是有意隐瞒岁数,而只能是属于作者写错了。
潘金莲的年龄,在第三回作者写:「西门庆道:『小人不敢动问:娘子青春多少?』妇人(潘金莲)应道:『奴家虚度二十五岁,属龙的,正月初九日丑时生。』」
这是在政和四年甲午(1114)说的,属龙的,应是27 岁。第12 回写西门庆要潘金莲把头发剪给李桂姐,潘说:「这个剪头发却成不的,可不諕死了我罢了。奴出娘胞儿,活了二十六岁,没干这营生。」
这跟第三回所写是在同一年,又是同一个潘金莲亲口跟同一个西门庆在说自己的年龄,却一说25 岁,一说26 岁,而实际皆应是27 岁。
潘金莲为什么要如此公然撒谎?西门庆怎么会这般懵懂,竟然一点听不出前后的矛盾呢?这也只能说明是作者写错了。
第87 回写「潘金莲出来在王婆家聘嫁,……属龙的,今才三十二岁儿。」又说她亡年三十二岁。」这也都写错了,实际应是31 岁。
李瓶儿的年龄,在第13 回写「西门庆问妇人多少青春,李瓶儿道:『奴属羊的,今年二十三岁。』」实际上,属羊的这年应是24 岁。
在第17 回写蒋竹山问李瓶儿:「青春几何?」李瓶儿答:「奴虚度二十四岁。」实际上她这年应是25 岁。
吴月娘的年龄,第三回当潘金莲对西门庆说她25 岁时,作者写西门庆道:「娘子到与家下贱累同庚,也是庚辰,属龙的,只是娘子月分大七个月,他是八月十五日子时。」
实际上,吴月娘与潘金莲同庚,属龙的生年应是戊辰,不是庚辰,年龄都应是27 岁,不是25 岁。
第13 回写李瓶儿问吴月娘的年纪,「西门庆道:『房下属龙的,二十六岁了。』」实际应是27 岁。这两回都是同一年内的事情,又都同是由西门庆说出来的,怎么会对潘金莲说吴月娘25 岁,对李瓶儿又说吴月娘26 岁呢?
第92 回写道:「告状人吴氏,年三十四岁,系已故千户西门庆妻。」实际上吴月娘这年应为32 岁。
孟玉楼的年龄,第七回写她对西门庆说:「奴家青春是三十岁。」实际应是31 岁。
以上主要人物的年龄尚且皆有出入,至于次要人物的年龄,错讹的就更多了。如武松的年龄,在第一回就写潘金莲问他:「叔叔青春多少?」武松道:「虚度二十八岁。」
「此正是十月间天气」,可是到了第二年的八月间,武松误打死皂隶李外传,被清河县衙门押送东平府,却仍称:「犯人武松,年二十八岁。」
岁月已经增加了一年,而武松的年龄为什么却依然如故呢?第14 回写「月娘因问老冯多大年纪……李瓶儿道:『他今年五十二岁,属狗儿。』」冯妈妈是李瓶儿的女仆。说她56 岁,即生于宋仁宗嘉佑五年庚子,应为属鼠;如属狗,即生于嘉佑三年戊戌,应为58 岁,两者皆与这里所写的不相符。
宋惠莲的年龄,第22 回写「月娘因他叫金莲不好称呼,遂改名惠莲。这个老婆属马的,小金莲两岁,今年二十四岁了。」实际上潘金莲这年28 岁,宋惠莲应为26 岁。
第26回写宋惠莲「自缢身死,亡年二十五岁。」实际上应为27 岁。
王六儿的年龄。第37 回写「他是咱后街宰牲口王屠的妹子,排行六姐,属蛇的,二十九岁了。」实际上属蛇的这年应是28 岁。
第24 回写冯妈妈领两个丫头来卖,说其中一个「他今年属牛,十七岁了。」实际上「今年属牛」,应是20 岁。
官哥儿的生日,第30 回写是「六月二十一日」,第39 回写成是「七月二十三日」,第41 回又写成是「六月二十三日」。总共只活了一年零两个月的官哥,却有上述三个不同的生日,岂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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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的时间忽前忽后。如第八回已写西门庆过生日。王婆应潘金莲之请,去找西门庆,傅伙计告诉她:「大官人昨日寿日,在家请客吃酒。吃了一日酒,到晚拉众朋友往院里去了,一夜通没来家。」
在回来的路上,王婆恰好遇见「西门庆骑马远远从东来」,西门庆随即跟王婆一起来见潘金莲,潘金莲已「预先安排下与西门庆上寿的酒肴」,
……又「向箱中取出与西门庆做下上寿的事物,用盘托盛着,摆在面前,与西门庆观看。一双玄色段子鞋,一双挑线密约深盟随君、膝下香草、边阑松竹梅花岁寒三友、酱色段子护膝,一条纱绿潞绸、永祥云嵌八宝、水光绢里儿、紫线带儿、里面装着排草玫瑰花兜肚,一根并头莲瓣簪儿,簪儿上钑着五言四句诗一首,云:『奴有并头莲,赠与君关髻。凡事同头上,切勿轻相弃。』西门庆一见,满心欢喜。」
这里把潘金莲为西门庆过生日的情景,写得如此具体生动。接着就是武松被发配孟州道,潘金莲被娶到西门家,潘金莲挑唆西门庆打孙雪娥,西门庆梳笼李桂姐,在妓院里「贪恋住桂姐姿色,约半月不曾来家。」(第12 回)
这都是紧接在第八回写西门庆于七月廿八日过生日之后的事情,可是在第十二回作者却又写道:「不想将近七月二十八日,西门庆生日来到。」「正值七月二十七日,西门庆上寿,从院中来家。」
张竹坡于此处批道:「未娶金莲,西门生日矣。今未几又是生日,然则已为一年乎?总是故为重迭,要写得若明若晦。一者见韶华迅速,二者见西门在醉梦,三者明其为寓言也。」
这种「故为重迭」说,实在是荒谬的辩解。明明是岁月倒流,却说成是「见韶华迅速」;分明是作者的叙述,却说成是「见西门庆在醉梦」,如果真是为了「见西门在醉梦」,作者为什么又写吴月娘特地「使小厮玳安,拿马往院中接西门庆」来家过生日呢?难道吴月娘也「在醉梦」中么?
在相距仅一两个月时间,就两次写「西门庆上寿」,分明是自相矛盾,还说什么「明其为寓言也」,真是活见鬼!
第25 回写道:「到了次日,西门庆在厅上坐着,叫过来旺儿来,『你收拾衣服行李,赶后日三月二十八日起身,往东京押送蔡太师生辰担去。』」
第26 回写「西门庆听了金莲之言,变了卦儿」,不要来旺去。「西门庆就把生辰担,并细软银两,驮垛书信,交付与来保和吴主管,五月二十八日起身,往东京去了。」
接着又写「来旺儿如此这般,对宋仁哭诉其事。打发了他一两银子,与那两个公人一吊铜钱、一斗米,路上盘缠。哭哭啼啼,从四月初旬离了清河县,往徐州大道而来。」「一日,也是合当有事。四月十八日,李娇儿生日,院中李妈妈并李桂姐,都来与他做生日。」(第26 回)
第27 回一开头就写:「话说来保正从东京来,下头口,在卷棚内回西门庆话,具言:『到东京,先见禀事的管家下了书,然后引见太师。……翟叔多上覆爹:老爷寿诞六月十五日,好歹教爹上京走走,他有话和爹说。』这西门庆听了,满心欢喜。」
同一回接着又写:「西门庆刚了毕宋惠莲之事,就打点三百两金银,交顾银率领许多银匠,在家中卷棚内,打造蔡太师上寿的四阳捧寿的银人,……不消半月光景,都攒造完备。……一日打包,还着来保同吴主管,五月二十八日离清河县,上东京去了。」
请看这里时间顺序是多么地颠倒错乱:第25 回已写「来保和吴主管,五月二十八日起身,往东京去了」,那时往东京去单程约需半个月,要六月十三日才能到达东京,第27 回怎么写他们已经返回,并说:「老爷寿诞六月十五日,好歹教爹上京走走」呢?
怎么第二次又写「还着来保同吴主管,五月二十八日离清河县,上东京去了」呢?
显然第26 回所写的「五月二十八日起身」,是「三月二十八日起身」之误。这个在时间上明显的矛盾,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年出版的新校本《金瓶梅词话》中仍未加改正,而早在清代康熙年间出版的张竹坡评本《金瓶梅》中,却已改正为「三月廿八日」了。
不过张的旁批称:「回来即是六月」,仍不对。回来应是五月上旬,这样,第27 回所写经过半个月准备,「来保同吴主管,五月二十八日离清河县」,再次上东京,前后时间才合榫。
如果来保同吴主管「回来即是六月」,怎么可能「五月二十八日」再上东京去呢?人物行动的时间如此忽前忽后,难道他们有什么分身术么?
第70 回写西门庆由清河县起身赴京,是十一月二十日。约半个月的旅程,方能抵达京城。在京中过了四晚,才是冬至令节。
拜完了冬,又在何千户家住了两夜,方始整装起身返回清河。在京城一共逗留了七天,加上路途行程,西门庆到家无论如何应该是十二月中旬了。
可是第71 回却写西门庆是「十一月十一日,东京起身」返里。上回写「十一月十二日」才去,这回却写「十一月十一日」返回。时间如此倒置,岂不荒唐透顶?
这不能不损害到作品的真实性,令人疑窦丛生,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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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号纪元前后倒置。如果说人物年龄和事件发生的日月颠倒错讹,还只是某些人物和具体事件本身个别性的问题,那么,历史纪年倒置,便是涉及到作品整个故事编年的全局性问题了。
作品第一回就写「话说宋徽宗皇帝政和年间」,根据书中西门庆等主要人物对各自年龄的叙述,推算该书的故事是始于宋徽宗政和二年。
宋徽宗的年号,在政和之后,是重和、宣和。稍有历史常识的人,这个年号是绝不会搞颠倒的。可是在《金瓶梅词话》中却多次搞颠倒了。
如西门庆的爱子官哥儿的出生年月,在他一出生时,作者写「时宣和四年戊申六月廿一日也。」(第30 回)
在次年正月西门庆到玉皇庙打醮,给官哥还愿时,却又称「男官哥儿,丙申七月廿三日申时建生,……谨以宣和三年正月初九日天诞良辰,特就大慈玉皇殿……」(第39 回)
在官哥儿死时,作品又写道:「哥儿生于政和丙申六月廿三日申时,卒于政和丁酉八月廿三日申时。」
孟玉楼还说:「原是申时生,还是申时死,日子又相同,都是二十三日,只是月分差些,圆圆的一年零两个月。」(第59 回)
宣和四年(壬寅,公元1122年。据第30回记载官哥出生的时间)
宣和三年(辛丑,公元1121年。据第39回记载西门庆给官哥还愿的时间)
政和七年(丁酉,公元1117年。据第59回记载官哥死的时间)
按照书中所写的上述纪年,官哥死亡的年代,竟比他出生的年代还要早五年。
李瓶儿在官哥儿死的同一年,即政和七年已经逝世,她怎么可能在死了五年之后的宣和四年还能为西门庆生儿子呢?
西门庆为官哥儿打醮还愿的时间,怎么会发生在官哥儿还未出世之前一年呢?世间竟然会有如此岁月倒流的咄咄怪事么?
如果我们把第30 回写的官哥儿出生于「宣和四年」,改为「政和六年」(丙申),这样与第39 回所写的「男官哥儿,丙申七月二十三日申时建生」、与第59 回所写的「哥儿生于政和丙申……」全吻合了,第39 回为官哥儿打醮还愿的时间,则应由「宣和三年」改为「政和七年」。
只要如此改动第30、39 回这两处的纪年,岁月倒流的谬误便能得到纠正。
类似这种纪年倒置、岁月讹错的怪事,在《金瓶梅词话》中是屡见不鲜的。如第十回写的「政和三年八月」,应为「政和四年八月」;第71 回「诏改明年为宣和元年」,应为「诏改明年为重和元年」,第76 回所写「伯爵看了,开年改了重和元年,该闰正月」,可以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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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篇小说头绪纷繁,人物和重大事件的年代偶有出入,这是不足为怪的。问题是像《金瓶梅》这样明摆着的时间错乱,其原因又究竟何在呢?
张竹坡说:「若再将三、五年间甲子次序排得一丝不乱,是真个与西门庆计账簿。有如世之无目者所云者也。故特特错乱其年谱,大约三、五年间,其繁华如此。则内云某日某节,皆历历生动,不是死板一串铃,可以排头数去。而偏又能使看者五色迷目,真有如捱着一日日过去也。此为神妙之笔。嘻!技至此亦化矣哉!」13
小说不是「计账簿」,这个观点无疑地是正确的。但是,「故特特错乱其年谱」,制造混乱,使读者如堕五里雾中,明摆着写错了,还赞为「神妙之笔」,岂能令人信服?
也是这个张竹坡,在他的「第一奇书」本《金瓶梅》中,就改正了《金瓶梅词话》中在时间上的一些错乱。
如第26 回来保及吴主管去东京的时间「五月二十八日」,就改为「三月廿八日」,这样与第27 回又写来保及吴主管于「五月二十八日」再次去东京给蔡太师送寿礼,时间上就对头了。
第71 回「诏改明年为宣和元年」中的「宣和」为「重和」之误,说散本也把它改正过来了。如按「特特错乱」的理论,又何必作这样的改动呢?可见张竹坡自己就是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自圆其说。
台湾学者魏子云一方面认为《金瓶梅》在时间上的错讹,造成「情节上的错误,是无话可以辩说的」,另一方面却又认为:「都不是无意的错误」,而是在「隐指」明代万历年间的某些历史事实。14
在《金瓶梅》中用了不少明代的官职和地名,作者借宋代的历史背景写明代的现实生活,是昭然若揭,有目共睹的,何必要用时间上的错乱来「隐指」呢?
这种「隐指」,如说「写于七十一回的『诏改明年为宣和元年』,实际上隐指泰昌」,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宋代重和的纪年为一年,宣和的纪年长达七年,明代泰昌的纪年以实际仅有一个月算作一年,如果真要「隐指泰昌」,为何不径直地写「诏改明年为重和元年」,而要故意地把「重和」错写成「宣和」呢?可见这种索隐派的观点,完全是牵强附会。
大陆有的学者认为,《金瓶梅》在纪年上的错乱,是它来自集体创作的证明,「如果出现在前后文一气呵成的某一文人笔下,那是难以想象的。」15
集体创作,大家分回写,各写各的部分,最后统稿也没有作仔细的审订,便匆匆付梓,以致造成时间上的前后错乱。
这种解释自然是有其合理性的。但这也只是一种可能性的推想,不能作为集体创作的确证。
我们还可作另一种可能性的推想,它是由某一、二个文人创作,但却不是「前后文一气呵成的」,如此长篇巨著,写作时间必然很长,写到后头,忘了前头,再加上在多次的传抄和刻印过程中,又发生了种种笔误,如第26 回的「五月二十八日」,就很可能是「三月二十八日」之笔误,「政和」「重和」「宣和」也只是一字之差,在抄写或刻印时写错、刻错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
这种推想,显然也不是毫无根据的。我们且不管这两种推想究竟何者为实,但由此都足以证明《金瓶梅》在艺术上的疏漏和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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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指出的:「紧凑─是作品美学价值的第一个条件,一切其他优点都是由它表现出来的。」16
契诃夫也说:「简洁是才力的姊妹。」「写作的艺术就是提炼的艺术。」17
文学创作虽然并不完全排斥重复,只要这种重复有利于鲜明地衬托出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的发展,但是它绝不容纳无谓的重复和多余的赘疣。
还是车尔尼雪夫斯基说得好:「无情地删去一切多余的东西─这就是审读已经写下东西时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假使作者严格履行这个责任,他的作品就会获得许多东西,篇幅虽然减少一半,对读者的价值却要增加三十倍。」18
看来《金瓶梅》的艺术缺陷之一,恰恰在于作者缺少这种「最重要的一部分工作」─「无情地删去一切多余的东西。」因而在作品中出现了不少情节和文字重复的现象。
例如:西门庆结拜十兄弟,在第十回已作了介绍,第十一回又介绍了一遍。不仅内容大致相同,而且语句也颇为相似。在第十回已介绍应伯爵「原是开绸绢铺的应员外儿子,没了本钱,跌落下来。」
第十一回又介绍他「是个破落户出身,一分儿家财都嫖没了。」
第十回已写他「专在本司三院帮嫖贴食」,第十一回又说他「专一跟着富家子弟帮嫖贴食。」
在上下两回中,从内容到语句如此重复,必然在艺术上造成累赘、拖沓、令人生厌的恶劣效果。
说散本《金瓶梅》把这两段的内容加以合并、改写,作为全书第一回的上半回「西门庆热结十兄弟」,这样就不仅去掉了重复、累赘的毛病,而且在结构上突出了全书的主角和主旨。
潘金莲扑蝶,陈经济调情,在书中也写了两次。第一次是在第19 回,第二次是在第52回。两段描写,不仅情节雷同,而且语句相似。
惟有金莲,且在山子前,花池边,用白纱团扇扑蝴蝶为戏。不防经济悄悄在他身背后观,戏说道:「五娘,你不会扑蝴蝶儿,等我替你扑。这蝴蝶儿忽上忽下,心不定,有些走滚。」
那金莲扭回粉颈,斜瞅了他一眼,骂道:「贼短命,人听着,你待死也!我晓得你也不要命了。」
那陈经济笑嘻嘻扑近他身来,搂他亲嘴。被妇人顺手只一推,把小伙儿推了一交。
五姐,你走这里来,我和你说话。」金莲方纔撇了经济,上楼去了。原来两个蝴蝶也没曾捉的住,到订了燕约莺期,则做了蜂须花嘴。正是,狂蜂浪蝶有时见,飞入梨花没处寻。经济见妇人去了,默默归房,心中怏然不乐。
惟有金莲,在山子后那芭蕉丛深处,将手中白纱团扇儿且去扑蝴蝶为戏。
不防经济蓦地走在背后,猛然叫道:「五娘,你不会扑蝴蝶,等我与你扑!这蝴蝶,就和你老人家一般,有些球子心肠,滚上滚下的走滚大。」
那金莲扭回粉颈,斜睨秋波,对着陈经济笑骂道:「你这少死的贼短命,谁要你扑!将人来听见,敢待死也。我晓得你也不怕死了,捣了几钟酒儿,在这里来鬼混。」
因问:「你买的汗巾怎了?」那经济笑嘻嘻向袖子中取出,一手递与他。说道:「六娘的都在这里了。」
又道:「汗巾儿稍了来,你把甚来谢我?」于是把脸子挨向他身边,被金莲只一推。
不想李瓶儿抱着官哥儿,并奶子如意儿跟着,从松墙那边走来。见金莲和经济两个在那里嬉戏,扑蝴蝶,李瓶儿这里赶眼不见,两三步就钻进去山子里边,猛叫道:「你两个扑个蝴蝶儿,与官哥儿耍子!」
慌的那潘金莲恐怕李瓶儿瞧见,故意问道:「陈姐夫与了汗巾子不曾?」
金莲道:「他刚纔袖着,对着大姐姐不好与咱的,悄悄递与我了。」
两者都同样写金莲扑蝶为戏,同样写陈经济以蝴蝶的忽上忽下比喻潘金莲的心不定,同样写潘金莲与陈经济打情骂俏,同样写陈经济与潘金莲正欲亲嘴之际,被人惊散,不同的只是前者由孟玉楼瞧见,后者被李瓶儿发现。
可取之处只在于后者显示出了李瓶儿主动退让、避嫌和潘金莲随机应变的性格特色。
说散本《金瓶梅》第52 回把前面重复的部分,由扑蝶改成摘花,就显得比《词话》本稍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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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妈妈经手卖丫头的情节,不仅前后重复,而且张冠李戴。在第24 回已经写过冯妈妈领了两个丫头要找买主,孟玉楼对她说:「如今你二娘(指李娇儿)房里只元宵儿一个,不勾使,还寻大些的丫头使唤。你倒把这大的卖与他罢。」
因此该回末尾写道:「那日冯妈妈送了丫头来,约十三岁,先到李瓶儿房里看了,送到李娇儿房里,李娇儿用五两银子,买下房中伏侍。不在话下。」
可是到第30 回又写:「李瓶儿道:『老冯领了个十五岁的丫头,后边二姐买了房里使唤,要七两五钱银子。请你过去瞧瞧。要送与他去哩。』这金莲遂与李瓶儿一同后边去了。李瓶儿果然问了西门庆,用七两银子买了丫头,改名夏花儿,房中使唤。不在话下。」
李娇儿房里一共两个丫头,原有一个元宵儿,后又向冯妈妈买了一个大的,叫夏花儿,在第24 回已经交待清楚,怎么到第30 回李瓶儿又「用七两银子买了丫头,改名夏花儿」?
这里不仅前后情节重复,而且买丫头夏花儿的「李瓶儿」,显系「李娇儿」之误。
因为只有李娇儿有个大丫头叫夏花儿,李瓶儿的丫头叫绣春、迎春,是早在第10 回、第13 回就写明了的;再说李瓶儿有的是银子,她要买丫头也根本无需向西门庆要银子。
任太医给李瓶儿看病的情节,不仅前后重复,而且前后情节自相矛盾。
在第54 回末尾已写到任太医给李瓶儿看病,开药方,并派书童跟任太医回去取了药,李瓶儿服了药,「到次早,西门庆将起身,问李瓶儿:『昨夜觉好些儿么?』李瓶儿道:『可霎作怪,吃了药,不知怎地睡的熟了。今早心腹里,都觉不十分疼了。学了昨的下半晚,真要疼死人也。』西门庆笑道:『谢天,谢天。如今再煎他二钟吃了,就全好了。』迎春就煎起第二钟来吃了。」
可是,紧接着在下一回却又写道:「却使任医官看了脉息,依旧到厅坐下。西门庆便开言道:『不知这病症看得何如?没的甚事么?』任医官道:『夫人这的病,原是产后不慎调理,因此得来。……如今夫人两手脉息虚而不实,按之散大,却又软不能自固。这病症都只为火炎肝腑,土虚木旺,虚血妄行。若今番不治,他后边一发了不的了。』」
这话语之间,清楚地表明:任医官是第一次给李瓶儿看病。这就不仅在是什么病情、吃什么药、由书童买药等情节上与前回重复,而且与前回刚写过吃了任太医的药,李瓶儿的病情已大有好转,造成前后矛盾,令人感到莫名惊诧。
说散本《金瓶梅》为了弥补这个缺陷,便在第54 回末只写任太医诊断病情,而将任太医叙述病症、书童买药、李瓶儿服药等与下回重复、矛盾的情节全部删去,这才避免了情节的前后重复和矛盾。
还有的重复,造成了人物性格的突兀。如第73 回写杨姑娘与吴月娘谈论潘金莲「原来这等聪明」,「孟玉楼在旁戏道:『姑奶奶你不知,我三四胎儿只存了这个丫头子。这丫头这般精灵儿古怪的,如今他大了,成了人儿,就不依我管教了。』金莲便向他打了一下,笑道:『你又做我的娘起来了。』」
第75 回写春梅叫申二姐唱小曲,遭到申二姐的拒绝,因而引起春梅的怒骂。为了给春梅消气,作者也写迎春以妈妈劝女儿的口吻说道:「胡乱且吃你妈妈这钟酒儿罢。」
那春梅忍不住笑骂迎春,说道:「怪小淫妇儿,你又做起我妈来了!」
第76 回潘金莲与吴月娘吵架,孟玉楼劝和,又以妈妈劝女儿的口吻对潘金莲说:「我儿,还不过来与你娘磕头!」一边又对吴月娘说:「亲家,孩儿年幼,不识好歹,冲撞亲家。高抬贵手,将就他罢,饶过这一遭儿。到明日再无礼,犯到亲家手里,随亲家打,我老身却不敢说了。」
「那潘金莲插烛也似与月娘磕了四个头,跳起来赶着玉楼打道:『汗邪了你这淫妇,你又做我娘来了。』连众人都笑了,那月娘忍不住也笑了。玉楼道:『贼奴才,你见你主子与了你好脸儿,就抖毛儿打起老娘来了。』」
这里在第73、75、76 回先后三次分别写孟玉楼与迎春戏称自己是潘金莲与春梅的娘,虽然前后情节重复,但可以看出一次比一次写得好,尤其是第三次写孟玉楼以戏称老娘来与吴月娘和潘金莲劝和,显得很有性格和情趣,而在前两次写得就与人物性格有点突兀了。
最令人不解的是,在同一回紧相联接的两段文字之间,竟然也出现了重复。
如第83回在写明秋菊向吴月娘揭发了潘金莲与陈经济的奸情之后,「虽是吴月娘不信秋菊说话,只恐金莲少女嫩妇,没了汉子,日久一时心邪,着了道儿。恐传出去,被外人辱耻。」
因此,「又以爱女之故,不教大姐远出门,把李娇儿厢房挪与大姐住,教他两口儿搬进后边仪门里来。遇着傅伙计家去,教陈经济轮番在铺子里上宿。取衣物药材,同玳安儿出入。各处门户都上了锁钥,丫鬟妇女无事不许往外边去。凡事都严禁。这潘金莲与经济两个热突突恩情都间阻了。」
可是在写了「有诗为证」之后,紧接着这一段作者却又重复地写道:「潘金莲自被秋菊泄露之后,月娘虽不见信,晚夕把各处门户都上了锁,西门大姐搬进李娇儿房中居住,经济寻取药材、衣物,同玳安或平安眼(跟)同出入,二人恩情都间阻了,约一个多月不曾相会一处。」
崇祯本《金瓶梅》「月娘虽不见信……将二人恩情却间阻了」,共56 个字全部删去,代之以「与经济」三个字,就如同割掉赘疣一样,干净利落了。
上述情节和文字的重复,充分说明《金瓶梅》在艺术上的疏漏和粗糙。
如果付梓前经过统一的加工和审慎的定稿,这些重复的现象是不难发现和纠正的。
事实上崇祯本和「第一奇书」本《金瓶梅》已经作了一些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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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水浒传》中的武大与潘金莲婚后不久即一直在紫石街居住。《金瓶梅》作者改写成武大先后四次搬家。
第一次,是「自从与兄弟分居之后,因时遭荒馑,搬移在清河县紫石街,赁房居住」,第二次,「那消半年光景,又消折了资本,移在大街坊张大户家临街房居住。」
第三次,因张大户与潘金莲勾搭,张死后,武大夫妇被逐,「又寻紫石街西王皇亲房子,赁内外两间居住。」
第四次,因潘金莲勾引子弟,「武大在紫石街住不牢」,变卖潘的首饰,「典得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武大自从搬到县西街上来,照旧卖炊饼。」(以上四次搬家均见第一回)
《金瓶梅》作者既已写明武大夫妇的住址从紫石街搬到县西街,可是后文写西门庆勾搭潘金莲时,却依然因袭《水浒传》(第3 回),形成了前后矛盾,把本来联贯的情节改得不联贯了。
中所写「径往紫石街来」这是《金瓶梅》改编《水浒传》的故事所留下的明显的痕迹,也是《金瓶梅》作者在艺术上的加工修改颇为草率的有力证明。
第14 回写花子虚为兄弟争家产而吃官司李瓶儿把三千两大元宝和四口描金箱柜的,珍宝都私交给西门庆,「西门庆道:『只怕花二哥来家寻问,怎了?』妇人道:『这个都是老公公在时,梯己交与奴收着的,之物他一字不知,大官人只顾收去。』」
就在这同一回,接着写「花子虚打了一场官司出来,没分的丝毫,把银两、房舍、庄田又没了,两箱内三千两大元宝又不见踪影,心中甚是焦燥。因问李瓶儿,查算西门庆那边使用银两下落。」
李瓶儿说:「你那三千两银子,能到的那里?蔡太师、杨提督好小食肠儿,不是恁大人情嘱的话,平白拿了你一场,当官蒿条儿也没曾打在你这王八身上,好好放出来,教你在家里恁说嘴。」
可见花子虚是知道家中有三千银两的。那么,李瓶儿为什么又对西门庆说「他一字不知」呢?这种前后矛盾,不能不说是作品在艺术上的疏漏之处。
在第47 回末尾以及第48 回开头,已经写明苗青是杀害苗天秀的凶手,巡按山东御史曾孝序「明文下来」,要求「沿河查访苗天秀尸首下落。」
可是接着写阳谷县县丞狄斯彬在慈惠寺附近的新河口查到已埋入土的尸体,「宛然颈上有一刀痕」,「县丞即令拘寺中僧行问之,皆言:去冬十月中,本寺因放水灯儿,见一死尸,从上流而来,漂入港里。长老慈悲,故收而埋之。不知为何而死。」
众僧所说的是实情,可是狄县丞却武断地认为:『分明是汝众僧谋杀此人,埋于此处。想必身上有财帛,故不肯实说。』于是不由分说,先把长老一箍、两拶、一夹一百敲,余者众僧都是二十板,俱令收入狱中。回复曾公,再行报看。各僧皆称冤不服。」
如果这是为了坐实狄县丞「问事糊突,人都号他做狄混」的话,那么,曾孝序既是个清官,又已知道案情,总该纠正狄混的糊突了吧,可是作者接着却写「曾公寻思:既是此僧谋死,尸必弃于河中,岂反埋于岸上,又说干碍人众,此有可疑。因令将众僧收监。将近两月,不想安童来告此状,即令委官押安童前至尸所,令其认视。这安童见其尸,大哭道:『正是我的主人,被贼人所伤,刀痕尚在。』于是检验明白,回报曾公。即把众僧放回。一面查刷卷宗,复提出陈三、翁八审问,执称苗青主谋之情。曾公大怒,差人行牌,星夜往扬州提苗青去了;一面写本参劾提刑院两员问官受赃卖法。」(第48 回)
如此说来,狄县丞查到死尸,关押众僧,是在安童向曾御史告状之前两个月的事情;可是狄县丞之所以查访死尸,作者写明是在曾御史接到安童的告状之后,由曾御史明文批示给东平府尹胡师文及阳谷县丞狄斯彬的。
叙述同一个情节的始末,竟然如此因果颠倒,糊突透顶,这种疏漏,令人实在难以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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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 回写苗青为报答西门庆的活命之恩,给他买了个名唤楚云的十六岁女子。「待开春,韩伙计、保官儿船上带来,伏侍老爹,消愁解闷。」
西门庆听说那女子「端的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腹中有三千小曲,八百大曲。端的风流如水晶盘内走明珠,态度似红杏枝头推晓日。」「于是恨不的腾云展翅,飞上扬州,搬取娇姿,赏心乐事。」
既然如此迫不及待,可是到第81 回当韩道国与来保到苗青处时,西门庆和苗青却只字未提带楚云之事,只说苗青「打点了些人事礼物。」
崇祯本《金瓶梅》为弥补这个明显的漏洞,不得不加上一段:「不想苗青讨了送西门庆的那女子楚云,忽生起病来,动身不得。苗青说等他病好了,我再差人送了来罢。」
第59 回写明官哥儿「只活了一年零两个月」,孟玉楼也说官哥活了「圆圆的一年零两个月」,阴阳徐先生还说:「哥儿生于政和丙申六月廿三日申时,卒于政和丁酉八月廿三日申时」,也是恰好一年零两个月。
可是第85 回作者却写潘金莲说「李瓶儿孩子周半还死了哩。」明明是一周零两个月死的,怎么又说成是「周半」呢?
官哥出生时,潘金莲气得偷偷地哭泣(第30 回),官哥的死,是潘金莲亲自用驯猫扑食的阴谋手段害死的,她对于官哥一共活了多少岁月难道还不清楚吗?
第76 回写西门庆说有个名叫宋得的,跟后丈母通奸,被告发,「这一到东平府,奸妻之母,系缌麻之亲,两个都是绞罪。」
可是第86 回却又写陈经济说:「我把这一屋子里老婆都刮刺了,到官也只是后丈母通奸,论个不应罪名。」
同样是与后丈母通奸,一个说要处以「绞罪」,一个却满不在乎地说只是「论个不应罪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如果说上述漏洞,还是属于局部性的,那么,作为后二十回情节主线的庞春梅与陈经济的关系不合情理,就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了。
在前八十回中,已经一再写明,守备周秀与西门庆的交往是十分密切的。第12 回写西门庆过生日,周守备在他家整整吃了一天的酒。周守备是西门庆家的常客,连他家的奴婢都认识。当春梅后来嫁给他时,作者写道:「周守备见了春梅,生的模样儿比旧时又红又白。」(第86 回)
可是他对一贯住在西门庆家的女婿陈经济怎么会不认识呢!李瓶儿死后,周守备等特地送了「一副猪羊吃桌祭奠」,「良久,把祭品摆下,众官齐到灵前,西门庆与陈经济伺候还礼。」(第64 回)
李瓶儿出殡,「西门庆预先向帅府讨了五十名巡捕军士」助威,作者一再写「那女婿陈经济跪在柩前摔盆」「陈经济紧扶棺舆走」「陈经济跪在面前,那殡停住了」,,,「陈经济扶柩,到于山头五里原,……才下葬掩土。西门庆易服,备一对尺头礼,请帅府周守备点主。」(第65 回)
陈经济在给李瓶儿送葬中扮演了如此突出的角色,参加送葬的周守备对他怎么会没有一点印象呢?
第94 回庞春梅向周守备谎称陈经济是她的姑表兄弟,周守备怎么会一点不觉察,竟然听任春梅留他在身边,继续他们在西门庆家早已开始的奸夫淫妇的生活呢?
「第一奇书」本《金瓶梅》为了弥补这个大漏洞,特地加了一段:「看官听说,若论周守备与西门庆相交,也该认得陈经济,原来守备为人老成正气,旧时虽然来往,并不留心管他家闲事。就是时常宴会,皆同的是荆都监、夏提刑一班官长,并未与敬济见面。况前日又做了道士一番,那里还想的到西门庆家女婿?所以被他二人瞒过,只认是春梅姑表兄弟。」(第97 回)
这种辩解,不仅徒劳,而且欲盖弥彰。「为人老成正气」,「不留心管他家闲事」,难道既常来常往连他家里的人都不认识么?
「时常宴会」「并未与敬济见面」,祭奠李瓶儿及给李瓶儿送葬,不是两次都与陈经济见面了么?怎么就不会「想的到西门庆家女婿」呢?
这里的破绽不仅反映在周守备竟然不认识陈经济这个大关节上,而且还表现在一系列的细节描写上。
「此一回欲使陈、庞凑合一起,而又无因凑合之,又有孙雪娥在旁碍眼,故必先令闻其名,然后罗而致之,方不为无因。
于是有刘二撒泼一事,此截搭渡法也。但渡要渡得自然,不要渡得勉强。刘二不过要房钱耳,有金宝鸨子在,何至殴打冯金宝;既打冯金宝,为何又打陈经济?或谓酒醉故也。
既已并打矣,自有众人说散,何为又送守备府?小人虽狗仗人势,然亦自有斟酌,何至凶暴至此,视守备衙门直如张胜衙门也。路非咫尺,事非重大,刘二送之,张胜收之,周老又复打之,此其间方引出春梅来,许多纠缠,着意只在此一处。
然未免有许多生拉硬扯,并非水到渠成,有不期然而然之趣,此作者未尝用心之过也。」
上述情节上的漏洞、破绽和矛盾,不仅破坏了情节自身的合理性和联贯性,而且也有损于人物形象的真实性和作品结构的缜密性。
这不仅是「作者未尝用心之过也」,也是从吸收说唱话本等传统题材刚刚过渡到作家独创长篇小说,在艺术上还缺乏足够的驾驭能力的历史条件决定的。
第四,在文体上生搬硬套戏曲的表现手法,造成形式和内容之间的不协调。
各种文体皆有自己不同的特点和表现手法,正如明人徐师曾所指出的:
「夫文章之有体裁,犹宫室之有制度,器皿之有法式也。为堂必敞,为室必奥,为台必四方而高,为楼必狭而修曲,为筥必圜,为篚必方,为簠必外方而内圜,为簋必外圜而内方,夫固各有当也。
茍舍制度法式,而率意为之,其不见笑于识者鲜矣,况文章乎?」19
各种文体之间虽然有共同点,在表现手法上也可以互相吸收,但能否熔为一炉,充分发挥本文体的特长,这是一种文体是否臻于成熟的重要标志。
戏曲因为受舞台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有时需要通过旁白的手法,来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真实面目。
如《宝剑记》第28 出写有个姓赵的太医上场后自报家门:
《金瓶梅》第61 回把戏曲《宝剑记》中的这段文字全部抄录过来,作为西门庆给李瓶儿请来治病的赵太医在西门庆等众人面前说的话,这就使读者感到莫名惊诧了:身为医生的赵太医,怎么可能在病家面前自称:「只会卖杖摇铃,那有真材实料」,他究竟还想不想让人家请他看病呢?
既然医生本人已经当面明言,他是「得钱一味胡医,图利不图见效」,西门庆为什么还要请他给李瓶儿看病呢?难道他不想找个好医生来把李瓶儿的病治好么?
把戏曲这种旁白的表现手法,生搬硬套在小说的人物语言之中,这就破坏了小说叙事观点的统一性和人物关系的真实性类似这种情况的还有第30回接生婆蔡老娘。
上场的韵语「自报家门」,第40 回虽然说是「时人有几句夸赞这赵裁好处,而接着写的赞语本身,却仍是用的第一人称「自报家门」:「我做裁缝姓赵,月月主顾来叫……」而赞语本身又有「不拘谁家衣裳,且交印铺睡觉。随你催讨终朝,只拿口儿支调。」
这分明是对其缺点的自我写照,或无情讽刺,又怎么能说成是「夸赞」呢?
如果说是名为夸赞,实为讽刺,西门庆为什么又请他做衣服呢?明显地暴露出艺术形式和内容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
又如第90 回写「那李贵诨名号为『山东夜叉』,头戴万字巾,脑后扑匾金环,身穿紫窄衫,销金裹肚,脚上蹋腿絣,干黄靴,五彩飞鱼袜口,坐下银鬃马,手执朱红杆明枪头招风令字旗,在街心扳鞍上马。」
这是作者的客观叙述,是完全符合小说的艺术特点的,可是作者接着却插入戏曲人物自报家门的手法,写李贵
「高声说念一篇道:我做教师世罕有,江湖远近扬名久。双拳打下如锤钻,两脚入来如飞走。南北两京打戏台,东西两广无敌手。分明是个铁嘴行,自家本事何曾有。少林棍,只好打田鸡;董家拳,只好吓小狗。撞对头不敢喊一声,没人处专会夸大口。骗得铜钱放不牢,一心要折章台柳。……」
这李贵为什么要如此「高声说念一篇」呢?如果是演员在戏台上演戏,戏曲中惯用这种自报家门的表现手法,观众还可理解;把它放在酷似真实生活的小说之中,则叫人感到太突兀了,甚至不禁使人怀疑李贵的这种表现是不是有点神经质?
否则他怎么会这样不惜往自己身上泼污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自报家门式的韵语,不仅自我暴露的内容风格相似,而且七字句的形式,甚至连韵脚都相同,成了完全公式化的老套子。
这就同小说的描写要求别开生面,人物富有个性化,显得更加格格不入了。
形式是受内容制约,并为表达内容服务的。小说是属于记叙文。文与诗虽然也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如前人所说:「文中有诗,则语句精确;诗中有文,则词调流畅。」20
但是它们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文体:「有所记述之谓文,吟咏情性之为诗。」21
把适宜于吟咏情性的诗体词曲,生拉硬扯成用于叙述的人物对话,这也是《金瓶梅》作者以文体的混乱,造成内容与形式不相协调的一个突出表现。
例如:在人物对话当中突然插入一段词曲,造成词曲的表达形式与人物对话的方式不协调。
当西门庆忙着娶孟玉楼,把潘金莲撇在一边个把月,西门庆的小厮玳安把真实情况告诉潘金莲之后,作者写道:
「这妇人不听便罢,听了由不的那里眼中泪珠儿顺着香腮流将下来。玳安慌了,
便道:『六姨,你原来这等量窄,我故便不对你说。对你说,便就如此。』
妇人倚定门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玳安,你不知道,我与他从前已往那样恩情,今日如何一旦抛闪了。』止不住纷纷落下泪来。
玳安道:『六姨,你何苦如此?家中俺娘也不管着他!』
妇人便道:『玳安,你听告诉。另有前腔为证:乔才心邪,不来一月。如绣鸳衾旷了三十夜。他俏心儿别,俺痴心儿呆。不合将人十分热。常言道容易得来容易舍。兴,过也;缘,分也。说毕,又哭了。
这里所插入的〈前腔〉,分明是〈山坡羊〉曲词,是以唱代说。可是作者不写「唱毕」,却写「说毕」。既然是「说」,又何必用唱的词曲形式呢?
除了戏曲以外,在现实生活里哪有人物对话当中突然唱起词曲来的呢?这不显得太不真实、太不协调了么?
互相以曲词作为吵架、詈骂的语言,造成语言表达方式与环境气氛的不协调。
当西门庆撞见妓女李桂姐在接待别的客人时,作者写道:
「西门庆心中越怒起来,指着骂道,有〈满庭芳〉为证:
虔婆你不良,迎新送旧,靠色为娼。巧言词将咱诳,说短论长。我在你家使勾有黄金千两,怎禁卖狗悬羊?
我骂你句真伎俩媚人狐党,一片假心肠!虔婆亦答道:官人听知:你若不来,我接下别的,一家儿指望他为活计。
吃饭穿衣,全凭他供柴籴米。没来由暴叫如雷,你怪俺全无意。不思量自己,不是你凭媒婆娶的妻。」
这里,西门庆和妓院的虔婆都是以唱〈满庭芳〉词曲的形式来互相詈骂的。怒不可遏,互相斥责。
这是一种非常急迫、紧张的环境气氛,而唱小曲尽管也可以表达愤怒的感情,但互相用唱小曲来詈骂则必然使急迫、紧张的环境气氛舒缓下来,何况在现实生活中哪有这样滑稽的事儿─以歌唱代替詈骂的呢?
因此,这既使歌唱的形式与紧张的环境气氛相抵牾,又人为地把生活的真实扭曲了,令人感到别扭得很。
更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当西门庆已病入膏肓,即将断气身亡之际,竟然有气力、有兴致用唱小曲的形式,来对吴月娘作临终遗言。作者写
「西门庆道:『你休哭,听我嘱付你,有〈驻马听〉为证:
贤妻休悲,我有衷情告你知:妻,你腹中是男是女,养下来看大成人,守我的家私。三贤九烈要贞心,一妻四妾携带着住。彼此光辉光辉,我死在九泉之下口眼皆闭。』
月娘听了,亦回答道:『多谢儿夫,遗后良言教道奴。夫,我本女流之辈,四德三从,与你那样夫妻。平生作事不模糊,守贞肯把夫名污。生死同途同途,一鞍一马不须分付。』」(第79 回)
在这之前,西门庆已「不觉哽咽,哭不出声来」,吴月娘也「放声大哭,悲恸不止」,在双方悲伤、激动得如此难以控制的情况下,说话尚且困难,小曲又怎么能唱得出口呢?
何况西门庆的唱词,跟他在这之前对吴月娘所说的:「我觉自家好生不济,有两句遗言和你说:我死后,你若生下一男半女,你姊妹好好待着,一处居住,休要失散了,惹人家笑话。」
曲词的语义与此是重复的。吴月娘的唱词,以「四德三从」,「平生作事不模糊」,自赞自夸,也显得很不得体。
「说散」本《金瓶梅》把这两支曲词全部删掉,不仅在文体上切合小说的要求,而且在文字表达上也神似意足了。
因此,恰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金瓶梅》作者对于词曲的癖好,有时竟使「他牺牲了现实主义的逻辑,以满足介绍词曲的欲望」,这「对于小说的功能并无丝毫裨益」,反而使他仿佛成了「故意跟自己捣蛋的作家。」22
注 释:
13张竹坡:〈金瓶梅读法〉之37。
14魏子云:〈《金瓶梅》编年说〉,见刘世德编《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台湾香港论文选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15 同注3。
16 《车尔尼雪夫斯基论文学》中卷。
17 转引自季莫菲也夫着,陈冰夷译:《俄罗斯古典作家论》。
18同注16。
19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见《文体明辨序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卷首。
20宋‧蔡梦弼:《草堂诗话》卷一,见《历代诗话续编》。21金‧元好问:〈杨叔能小亨集引〉,见《遗山先生文集》卷36。
22 夏志清:〈《金瓶梅》新论〉,美国《知识分子》杂志,1984 年10月号。
文章作者单位:安徽大学
本文获授权刊发,原文刊于《周中明<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转发请注明。